2008年9月20日 星期六

失而復得

皮包又丟了,自己真是的神經大條的人,又把他放著讓別人拿走了,唉!以下是過程。

早上用完餐後,跑到肯德基旁邊的電玩店消費,玩著玩著,皮包就把它放在遊戲機台上了,不過幾分鐘就被人拿走了,但是真正發現我的皮包不見的時後是已經出店之後了。回到遊戲店尋問店員,沒結果也沒能幫上我什麼忙,這時監試器紀錄,店員指示畫質並無法看清任何線索,所以我先到警局報遺失了,皮包遺失這事件警局是不能幫助你什麼的,根據警員提供的訊息,把卡掛失後寫完紀錄,我回到了店裡繼續追查,堅持跟店員協調要看監視器的影片,找到了副理也同意可以看,終於我見到了監視畫面,看完幾次後幫忙我的那大哥說沒啥不對,我開始懷疑自己那時是否有把我的皮包拿出來了,繼續過慮幾次,完整個拿皮包畫面整個在我眼前出現。

回到警局詢問,警察大哥建議我回店家與他們人員協請注意那可疑的畫面人員,回到店裡,我先逛了一次現場可疑的人,有兩個,接著回辦公室裡再看一次監視畫面,確認人後,到場外找到那個人,然後就接受了他的謊言,持續對查之後,我表示,因為確認他是拿走的那個人,沒找到皮包可能要麻煩他跟我去一趟警局,他表示他會幫我找到,接著就跟他在場內繞了幾圈,皮包出現了,現金及提款卡不在,但最重要的東西在。總算鬆了口氣,錢跟卡,倒無所謂了,反正我早掛失了。就算是確定是他拿了,我也懶的跟他計較了。回警局跟警察大哥報喜,大哥說『東西找到了,那人咧?』『你這樣,我案子後續...』『走,去找他,怎麼可以讓這種人囂張下去。』這些話都在我的一句話下終結了。「大哥,不好啦,我是軍人身份。」重要的東西找到就好了。

身為公務人員,警察大哥他懂了,只有這些公職人員能懂。我真的覺得這些人擁有穩定的生活,但在某些方面他們永遠是理虧的一方。

覺得我很笨吧,我也覺得,但得饒人處且饒人,也算是種功德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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